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 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各设区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20号)精神,现将《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江苏省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2)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接收院校、生源院校和各设区市招考机构要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做好网上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确保2024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发动。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对象分三类:一是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二是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三是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转段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应为五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含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省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接收院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和接收条件,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生源院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核、选拔、送考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政策解答、报考资格审核等工作。
三、严格考试管理。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监督。“专转本”接收院校有义务有责任承担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考点工作,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遴选和培训工作,细化安全措施,确保试(答)卷运送、使用和保管的绝对安全。各生源院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诚信考试,违纪可耻”的应试氛围。如发现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要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肃招生纪律。要进一步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要求,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专转本”工作的良好声誉。
五、加强保障工作。我省“专转本”选拔工作全面实行“互联网+考试”管理模式,各接收院校、生源院校、设区市招考机构要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在报名、志愿填报、考试组织、录取等环节,健全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招考政策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和办法,指导考生顺利使用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
2.江苏省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精神,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计划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年制高职(专科)“专转本”(以下简称“专转本”)的接收院校主要为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选拔计划以两种形式公布:一是按接收院校代码,再按报考专业大类名称与专业代码顺序公布;二是按报考专业大类名称,再按接收院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
选拔计划的主要内容有:院校代号、院校名称、报考专业大类、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应试外语语种、计划数、学费、对报考者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等。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填报志愿
(一)选拔对象
1.“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下同)。
2.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本”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3.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4.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三)选拔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报名方可生效。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符合生源院校公布的报名要求,生源院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生源院校须安排专人负责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五)志愿填报
1.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F、G、H八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普通考生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2.报考英语类、日语类、教育类(含师范类专业)、医护类等专业“专转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本科招生院校招生计划中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其他专业类可以跨专业报考,具体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
(六)报考流程和信息采集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本人手机号进行网上报名,在手机获取短信验证码后,方能进入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提交后,即视为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生源院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接收院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负责考生人像采集。
3.生源院校须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上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须5天以上,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信箱。生源院校还须通知审核不合格考生,告之其不合格原因。
4.生源院校须认真审核网上报考的考生信息,通过审核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信息。如确需更正报名信息的,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方可修改。
(七)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普通考生报名及填报平行志愿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12日,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进入专转本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届时详见网站说明。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与普通考生统一考试不可兼报,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报名参加普通高职(专科)“专转本”全省统一选拔考试,则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相关优惠政策。
(八)报考专业大类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各接收院校招生专业计划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大类、统考科目中的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及外语语种(英语或日语)后再填报具体的专业。
三、命题和考试
(一)命题
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助。
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外语(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
3.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分。2024年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继续作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实行笔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案由电子信息类、音乐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委员会另行公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
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
考试科目 |
9:00~11:00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
13:00~14:40 |
专业综合基础理论 |
15:30~16:20 |
专业综合操作技能 (不含电子信息类、音乐类及美术设计类) |
注:美术设计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时间:15:30~18:00。电子信息类、音乐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安排见另行公布的现场测试方案。
2.准考证发放
考前3天,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3.考点设置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名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院校,考点院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4.试卷保密保管
各设区市招考机构按国家级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指导所在辖区考点院校的考务管理与考务培训工作,并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
5.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考试考务细则文件规定执行(另发)。
四、评卷和考试成绩
(一)“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及各专业大类专业综合基础理论考试实行网上评卷。
(二)外语成绩为考生专科学习期间历次全国大学英语(日语)四级考试的最高成绩按《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折算计入总分。
(三)考试成绩于4月下旬公布〔含英语(日语)折算成绩〕,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上办事的查询中心栏目中查询,也可以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生源院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生源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中凭本人相关证件号码查询复核结果。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网上录取。
(一)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报名时选择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及院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二)划线原则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19个专业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管理类统考科目为大学语文及高等数学的专业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医护类护理学专业统考科目为大学语文及高等数学的专业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共计21个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名时选择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平行志愿或A、B、C征求平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个志愿(或3个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如未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及其专业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四)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4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生源院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须符合录取院校招生专业的要求)。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五)录取要求
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
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寄送给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六、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4〕26号),考生报名时,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如果生源院校采取集中支付的,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上传数据前集中支付即可。原生源院校用于报名组织工作留存的5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划拨给各生源院校。
附件2
江苏省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1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20号)精神,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各接收院校承担自主组织考试的相应责任,考试及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体制进行。各有关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分工,做好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各环节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有关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二、选拔计划
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计划详见省教育厅公布的《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三、选拔方法
(一)非师范类“专转本”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非师范类“专转本”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进入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系统,对照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说明。组织报名的学校要做好报名指导工作。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12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二)师范类“专转本”报名、考试、录取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通知,考试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与普通考生考试不可兼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报名参加普通考生五年一贯制“专转本”考试,则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相关优惠政策。
四、报名和审核
选拔对象为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二)报名审核程序
1.非师范类“专转本”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生源学校负责组织。生源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届时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报名系统报名,生源 学校使用学校账号登录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系统,对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考生名单。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
2.师范类“专转本”报名资格审查有关具体事项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由各接收院校组织(五年制高师考试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并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考试科目
1.非师范类“专转本”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共三门。考试由接收院校根据招生简章自主命题。
2.师范类“专转本”专业文化考试科目: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学前教育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报考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有关具体事项由以上4所院校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
非师范类“专转本”考试时间统一为2024年3月24日,考生于考试前一天下午1:30—6: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师范类“专转本”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至24日。考试成绩于4月下旬公布。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六、录取
(一)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招生简章制定录取办法。接收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通知书由接收院校发放,录取工作在2024年5月底完成。
(二)政策性录取。凡2024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各接收院校招生章程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二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由接收院校决定是否政策性录取;
2.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享受录取本科政策,如考生未达到报考院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